來源: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金會作者:文/圖:張爽時間:2017-06-21點擊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3號)(以下簡稱《慈善法》)第十條“本法公布前已經設立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非營利性組織,可以向其登記的民政部門申請認定爲慈善組織”,近日,我會依法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了相關材料,最終被認定爲慈善組織。
根據《慈善法》和《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社會組織在登記或被認定爲慈善組織後,除依照法律法規享有相應稅收優惠政策之外,在登記或認定滿2年之後,還可以依法向登記的民政部門申請取得公開募捐資格。《慈善法》公布前登記設立的公募基金會,憑其標明慈善組織屬性的登記證書向登記的民政部門申領公開募捐資格證書。我會作爲《慈善法》公布前登記設立的基金會,一直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運作,幷且多年來經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省民政廳審核認定,每年均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綜合上述條件,我會于近日申領了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證書。
我會是本年第二季度第一家完成慈善組織認定的公益組織。認定爲慈善組織之後,我會將不斷完善自身工作,繼續爲大熊猫等瀕危珍稀動物保護繁育研究提供資助,保持信息披露,勇于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爲成爲更好的公益慈善組織而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