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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正常运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好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队伍,做好传达和沟通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本基金会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包括本基金会理事会会议、理事长会议、办公会议、基金会工作会议、处室工作会议、部门工作会议、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会议、公众教育项目管理工作会议、专题学习会议、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会、安全工作会议、全体工作人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等。

 

  第三条 各种会议的组织及主要内容

 

  一、理事会会议

 

  (一)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主持,全体理事参加会议,本基金会监事、各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为本基金会做出贡献的老领导、省住建厅和省民政厅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二) 每年召开两次,会期分别设定于3-4月和7-8月。

 

  (三)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四) 会议主要议题:本基金会章程规定的事项。

 

  二、理事长会议

 

  (一) 理事长会议由理事长召集主持,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参会,邀请本会顾问出席会议。

 

  (二) 每年召开两次,会期设在理事会议前10天。

 

  (三) 会议主要议题:研究讨论即将召开的理事会议各项议题及提案。

 

  三、办公会议

 

  (一) 办公会议由理事长或秘书长召集主持,理事长、顾问、秘书长及各处室负责人参会,各处室主管列席会议。

 

  (二) 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会期一般设定在月末最后一周的星期二下午2:30时召开。

 

  (三) 会议主要议题: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研究落实具体的部署,下达工作任务;听取各处室的工作汇报,检查上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审定财务预算中的执行事项;研究其他工作事项。

 

  四、基金会工作会议

 

  (一) 工作会议由秘书长召集主持,各处室负责人及主管参会。

 

  (二) 每月召开一次,会期设定在月末的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三时。

 

  (三) 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办公会议精神和决定;听取各处室当月的工作汇报,安排下月工作;研究其他工作事项。

 

  五、处室工作会议

 

  (一) 处室工作会议由处室负责人召集主持,部门负责人及处室科员参会。

 

  (二) 每月召开两次,第一次会议设定在月末的最后一周星期三下午二时召开,第二次会议设定在基金会工作会议召开后的第二天上午十时召开。

 

  (三) 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基金会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或处室科员工作汇报;总结处室当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研究其他工作事项。

 

  六、部门工作会议

 

  (一) 部门工作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召集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会。

 

  (二) 每月召开两次,第一次会议设定在月末的最后一周星期一下午三时召开,第二次会议设定在处室工作会议召开后的第二天下午三时召开。

 

  (三) 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处室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听取工作人员工作汇报;总结当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研究其他工作事项。

 

  七、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会议

 

  (一) 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会议由秘书长召集主持,项目处和计财处负责人及主管、本会主要资助项目的依托单位负责人及科管、财务部门负责人参会。

 

  (二) 每年召开两次,会期分别设定于7月和12月下旬。

 

  (三) 会议主要内容:传达有关科研项目管理文件精神;听取各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汇报;检查项目进度及经费使用情况,安排下期工作。

 

  八、公众教育项目管理工作会议

 

  (一) 公众教育项目管理工作会议由秘书长召集主持,项目处和计财处负责人及主管、本会主要资助项目的依托单位负责人及公众教育、财务部门负责人参会。

 

  (二) 每年召开两次,会期分别设定于7月和12月下旬。

 

  (三) 会议主要内容:传达有关科研项目管理文件精神;听取各单位的项目管理工作汇报;检查项目进度及经费使用情况,安排下期工作。

 

  九、专题学习会议

 

  (一) 专题学习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人召集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会。

 

  (二) 每年召开四次,会期分别设定于每季度初。

 

  (三) 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本基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汇报交流学习心得。

 

  十、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会

 

  (一) 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会由办公室负责人召集主持,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参会。

 

  (二) 每年召开五次以上,会期设定在11至12月。

 

  (三) 会议主要内容: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外语、讲解、摄影、礼仪、消防、新闻写作等学习和培训。

 

  十一、安全工作会议

 

  (一) 本基金会安全工作会议由秘书长召集主持,各处室及部门负责人参会。处室及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由各处室及部门负责人召集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会。

 

  (二) 每月召开一次,会期设定在每月30日或31日下午二时。

 

  (三) 会议主要内容:汇报本月的安全工作;查找安全隐患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违反安全工作的情况及处理意见。

 

  十二、 全体工作人员大会

 

  (一) 全体工作人员大会由理事长或秘书长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参会。

 

  (二) 每年召开两次,会期分别设于1月和7月中旬。

 

  (三) 会议主要内容: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违规者;传达学习有关文件。

 

  十三、民主生活会

 

  (一) 本基金会民主生活会由理事长或秘书长召集主持,各处室及部门负责人、主管、副主管、工作人员代表参会。

 

  (二)每年召开两次,会期分别设定于6月和12月中旬。

 

  (三)会议主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同事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四) 各处室及部门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具体召开次数与会期自行安排。

 

  第四条 因工作原因,各种会议的会期可作适当调整。

 

  第五条 各种会议应按不同的要求提前通知参会人,并作好通知记录,各处室及部门应作好其他工作安排,未经许可不得缺席。

 

  第六条 有关部门应做好会议相关资料及物资准备等会务工作。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要作详尽的分工并落实到人。

 

  第七条 参会者应准时参会并签到,禁止他人代签。参会者不得在会场内有任何影响会议秩序的行为。

 

  第八条 参会成员应提前做好自己所提议题及解决问题思路的准备,以便会上发言语言简练、表达清楚,达到会议时间短、效果好的目的。

 

  第九条 各种会议由专员做会议记录,部分会议须整理会议纪要,并经参会人签字后存档。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金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