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依托单位及受助项目组:
为严格基金会资助项目管理,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金会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基金会将以书面形式对各受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项目年度检查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是否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进展”等多项内容。
希各项目依托单位督促项目组认真填写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记录表,并于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报送至基金会项目管理处。
特此通知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金会项目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